华人富商恋爱合伙投资房产 结果撕破脸争2000万

来源:加国无忧 51.CA 作者: 发布日期:2018.01.19 13:44

一对华人男女近日在卑诗省法庭打官司,为数千万加元的资产撕破脸。

30岁左右的李女士是卑诗省居民,而饶先生是中国居民,50出头。两人于2015年8月相识并相爱。

据李女士称,他们讨论过要孩子,并且饶先生告诉过她,他已经离婚。她说,2016年4月,饶先生到温哥华,要求尽快与李女士结婚。李女士同意了,同月,两人在拉斯维加斯注册。但是到2016年11月,两人关系恶化,李女士开始怀疑饶先生,并通过中国的律师得知他并没有离婚。2017年1月,李女士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原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,但实际远没有这么简单。

据饶先生称,他与李的关系时断时续,他主要在中国做生意,偶尔飞去温哥华。他发誓,曾经对李说过自己已经在中国结婚。但是李女士说,在拉斯维加斯注册没有任何影响。饶先生还说,自己告诉过李女士,不会与妻子离婚。

两人相识后不久一起投资房地产。当两人关系恶化,2016年12月,饶先生向卑诗法庭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李女士和她的公司归还他的投资款 1765万加元。不过,饶先生在这项诉讼中,没有透露他也是李公司的股东,以及他与李女士曾有恋爱关系。

至于李女士的公司,是李女士于2015年9月在卑诗省注册的地产公司。两人在2015年10月,也就是相识仅2个月时达成一份协议:由饶先生投资2000万元,成为公司50%的股东。李女生已经投入1000万元,也会成为50%的股东。

法庭文件显示,饶先生在2016年1月、2月和5月先后分三次投入了总共1765万加元,其中700万元用于购买房产,有900万元存入李女士在加拿大的银行账户或饶李两人的联名账户,以及地产公司的加拿大银行账户。目前,由于诉讼案,有关资产已经被冻结。

饶先生在索取投资款的同时,认为李女士违反了两人的合约,应该由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此案。但是李女士认为,饶和委员会关系密切,对自己不利,要求法庭颁令撤消饶在该委员会的相关程序。李女士还要求在卑诗的房产100%归她个人所有。

2018年1月12日,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裁定:此案的主要事件都发生在卑诗省,禁止饶先生在中国采取进一步的仲裁措施,以确保公正和有效地解决两人的问题。

目前,事情的真相如何尚不得知,但双方就一件事达成一致意见,即宣布二人婚姻无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