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哥华华人买10个楼花 烂尾楼法院提告索赔无果

来源:吃喝玩乐温哥华 作者: 发布日期:2018.04.17 23:19

房市火爆时期,投资预售楼花是一本万利的买卖,许多华人深谙此道。但卑诗一名华裔投资10套预售楼花,因楼花开发泡汤,不仅没赚到钱,连向开发商索赔的官司也输了。

据卑诗媒体报导,列治文华裔梁先生(Pa Hung Leung)通过名下2家公司1042056 B.C.和1042060 B.C,一口气买入Elegant Development开发公司10套预售屋。

谁知后来开发商、Elegant Development公司总裁兼CEO明哈斯(Jatinder Minhas)未筹足开发资金,楼花开发泡汤,梁先生便将明哈斯告到法庭,要求赔偿60万损失。

卑诗法庭卷宗显示,2015年7月,梁先生向信托支付首批定金,买入明哈斯开发的10套楼花。2016年5月,因明哈斯没法筹足开发资金,法庭判明哈斯开发项目进入破产拍卖程序,并判退还梁先生首批定金。

梁先生不服,认为根据预售合同2份谅解备忘录内容,开发商应按2家公司、每套楼花3万元标准赔偿

然而,谅解备忘录中关于这部分内容细节并不明确。明哈斯认为,合同只是楼花购买合同,在规定时间内,梁先生可自由终止合同。此外,谅解备忘录不是合同组成部分。

法官最后裁决认为,谅解备忘录内容无法支持梁先生索赔要求,驳回其60万损失索赔诉求。

楼花预售合同,是开发商筹集楼花主要开发渠道。投资者在楼花开工前购入楼花,在随后建筑许可申请和施工阶段期间,楼花有可能增值或贬值

大温区房市火爆那些年,许多人疯狂炒预售楼花。列治文预售楼花,只有在物业最后完成交结后,才收海外买家税,也就是说,只要预售楼花在最后交结前转手,就无需交海外买家税。因此开发商楼盘开发期间,还向海外买家大量推销预售楼花。

虽然事情发生在2015年,不过这类事情提醒大家买卖楼花的确存在一定风险